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wǎng)
2018-01-20 13:53:0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wǎng)訊 近日,青島地稅征收局開出水資源稅開征以來第一筆大單,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入庫稅款645萬元。
《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近期印發(fā),青島也在試點范圍。水資源稅改革的核心是“費改稅”,就是把之前的“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我市水資源稅從2017年12月1日起計征,2018年1月迎來首個申報期,費改稅后,水資源稅的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jù)仍然延續(xù)水資源費現(xiàn)行規(guī)定,即水資源稅對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實際取水量,從量計征。
水資源稅與水資源費一樣是城鎮(zhèn)公共供水終端水價的組成部分,費改稅后,居民和一般工商業(yè)企業(yè)用水價格不變。(周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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