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2021-11-09 13:18:11
原標題: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來源: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森麒麟(以下簡稱“森麒麟”、“發行人”或“公司”)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5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深證上[2020]543號)》等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麒麟轉債”或“可轉債”)。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1年11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在發行流程、申購和繳款、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轉債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1年11月11日(T日),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 T-1日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簽后,應根據《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1年11月15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19,893.91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219,893.91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65,968.17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并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后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6、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賬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7、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申購。
8、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僅使用新增股份轉股。
9、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分為兩個部分
(一)向在股權登記日(2021年11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原A股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其中:
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082984”,配售簡稱為“麒麟配債”;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可轉債數量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中配股業務相關規則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2、原股東持有的“森麒麟”股票如果托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托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深圳市場相關業務規則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3、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以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
(二)優先配售后的余額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申購代碼為“072984”,申購簡稱為“麒麟發債”。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重要提示
1、森麒麟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2293號”文核準。
2、本次共發行人民幣219,893.91萬元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21,989,391 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為“麒麟轉債”,債券代碼為“127050”。
4、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1年11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5、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1年11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按每股配售3.3847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元/張轉換為可轉債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082984”,配售簡稱為“麒麟配債”。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
原股東網上配售認購數量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為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6、森麒麟現有A股總股本649,668,94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A股股東可優先認購的可轉債上限總額約21,989,344 張,約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的99.9998%。由于不足1張部分按照登記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A股股東除可參與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申購,申購代碼為“072984”,申購簡稱為“麒麟發債”。每個賬戶最小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8、本次發行的麒麟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麒麟轉債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發行可轉債轉股來源:全部使用新增股份。
9、本次發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后將盡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10、請投資者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麒麟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投資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11、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并持有麒麟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率波動導致可轉債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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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轉股股份僅使用新增股份轉股。
2、發行規模及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擬募集資金總額219,893.91萬元,共計21,989,391 張。
3、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
4、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2021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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