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5-04-28 09:33:04
原標題:深化失信被執行人認定懲戒及信用修復改革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深化失信被執行人認定懲戒及信用修復改革
來源:法治日報
□ 彭桂東
人民法院失信治理工作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環節,其重要性不僅體現在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更是關乎社會治理現代化、法治國家建設與道德價值的重塑。近年來,山東省煙臺市兩級法院將失信治理作為落實強制執行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重要抓手,持續推動失信被執行人認定、懲戒及信用修復等環節的改革,逐步形成“精準認定、分類懲戒、動態修復”的全鏈條閉環治理模式。
嚴格規范認定,從實體、程序兩方面確保失信懲戒的規范性。
失信被執行人的認定是信用懲戒的源頭環節。為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煙臺法院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作為核心認定要件,通過“三查三核”機制以“主觀逃避執行”與“客觀履行不能”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人員。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拓展網絡查控財產類型,上線試運行被執行人配偶財產查控系統和京東司法協查系統。同時加大財產線下查找力度,窮盡財產調查措施,約談當事人核實履行意愿,全面審查債務人的資產狀況。
程序正義是實體公正的前提和保障,煙臺法院構建失信懲戒“告知—申請—審查—決定—送達”全流程鏈條。執行通知中明確載明失信風險提示,保障當事人知情權;落實庭長監督管理職責,承辦法官作出的失信懲戒決定均需經合議庭合議、庭長閱核;失信懲戒法律文書需送達給執行案件當事人;為當事人提供異議處理綠色通道,由執行實施法官3日內對當事人提出的失信懲戒異議核查并反饋。
堅持比例原則,構建分級分類的精準治理體系。
比例原則,強調權力行使的適度性,具有適當性、必要性和均衡性的特點。失信懲戒作為司法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應當確保懲戒手段與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避免“過罰失當”。分級分類管理是落實比例原則、破解“懲戒泛化”問題的核心路徑。煙臺法院大力推動“失信懲戒分級+特殊主體分類”雙軌機制,實現懲戒力度與失信程度相匹配。強化失信懲戒分級管理。以當事人失信行為嚴重程度為標準,構建“警示教育+預處罰+失信懲戒”梯度分級懲戒格局。
對有輕微失信行為的失信被執行人,通過警示約談、限制高消費等方式教育糾正,其在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時將受到限制;對有一般失信行為但法律意識淡薄、不清楚執行措施嚴厲性的失信被執行人,發出《預處罰裁定書》,給予被執行人一定寬限期,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失信被執行人,直接將其納入失信名單,讓其在貸款、投資、政府采購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同時通過新媒體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給被執行人造成輿論壓力。
強化信用修復,打通“失信—守信”轉換通道。
信用修復是失信懲戒制度的重要配套機制,通過正向激勵鼓勵失信主體主動履行義務,賦予失信者“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是對被執行人人格尊嚴和名譽權的修復,避免因長期信用懲戒導致其被社會排斥,彰顯了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的治理智慧。
失信信息的屏蔽、撤銷是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的主要手段。對于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或者長期在失信名單而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人民法院及時屏蔽失信信息。對正在發布中的失信信息開展全面核查工作,發現不符合納入失信名單法定情形的,立即予以撤銷。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存在疾病、喪葬等緊急情況的,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臨時解除被執行人限制出行措施。推進執破融合工作。對處于失能狀態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時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提出破產申請,通過破產程序使被執行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
(作者系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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